陈刚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事律师职业16年。
社会职务:
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佛山市交通集团外部董事;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市中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广东校友会副会长。
业务擅长:
不良资产的投资运营及清收管理;房地产投资开发及法律事务;企业转制及并购重组事务;企业重整、破产清算;国有资产监管法律事务。
代表案例:
1、佛山市人民政府应诉境外金融机构借款担保纠纷系列案件;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佛山市商业银行项目;
3、佛山首条地铁“广佛轨道线”、“佛山2号线”等地铁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等工作的涉法服务;
4、市公控公司、市铁投集团、区城建投公司等国资集团的融资债券发行项目;
5、市金控公司系列基金的组建设立、运营管理的涉法服务;
6、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
(1)旧厂房改造项目:1506创意城、佛山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全国性“三旧”改造示范项目);
(2)旧村居改造项目:佛山九鼎国际城、滨海御庭、慧港国际等(全国性“三旧”改造示范项目);
(3)佛山建投公司通过公开征选程序联合绿地集团对佛山彩管厂进行改制并对其厂区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佛山地标性城市综合体项目)。
7、破产重整经典案例:
(1)融金公司“庭外重组+庭内重整”案(佛山首例典型预重整案例);
(2)金富雅公司、恒沣电子公司破产清算转合并重整案(获《法制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报道,入选《佛山法院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3)沙口电厂破产清算案(佛山市首例“出售式重整”破产案,获南方日报、佛山日报等媒体报道,入选《佛山法院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4)鑫威公司重整案;
(5)骏腾公司重整案。
8、市电建集团公司优化重组项目;
9、三水恒益电厂股权收购及2×60MW扩建项目;
10、佛山宾馆、华侨大厦、金城酒店等三大国有酒店产权整体公开交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