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 ,作者岭南法商讲堂
本期导读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已转变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型经济模式。内循环下的特殊机会投资,对于扩大内需、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本期岭南法商讲堂邀请到甲乙丙资产管理公司创始合伙人、佛山创意产业园创始人、天伦律师创始人邱代伦,他从特殊机会投资的概念与产品、市场规模及成因、律师在特殊机会投资中的业务机会、特殊机会投资需要的能力储备等方面,总结了20年的经验教训,为大家分享了特殊机会投资法律服务的商业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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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机会投资的概念、产品
邱代伦在讲堂中提出,特殊机会投资由3个部分组成,包括不良资产投资、困境资产投资、特殊资产投资。其中不良资产投资是废品,困境资产投资是次品,特殊资产投资是库存品,构成了经济上的“垃圾”。
特殊机会投资其实就是”经济垃圾“的处理、再利用,是当下战略性的新兴产业。
具体到特殊机会投资产品,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配资/过桥,主要针对不良资产和困境资产;
2.资产包(债权、资产);
3.重整,包括非司法、司法的重整;
4.重组盘活(股+债);
5.资产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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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机会投资的市场规模及成因
在讲解特殊机会投资市场规模方面,邱代伦认为市场规模的存量是“天量”、产量是“巨量”、但去库存没有“力量”。
其中存量的“天量”>20万亿 ;产量的“巨量”>3万亿;而“力量”是特殊机会投资的核心竞争力,这种力量包括善良、政治、资本、专业、新媒体和法律等各方面,要靠团队整合力量,资产没有优良和不良之分,要组建一支人心善良的“特种部队”。
目前,现行机制限制了力量的整合。
主流的特殊机会投资机构有以下类别:
1.“国家队”:四大AMC,国有,持牌;
2.“地方队”:56家地方AMC,国有为主,非持牌;
3.“银行队”:5家银行系AMC,国有,持牌;
4.“游击队”:民营机构,民营,非持牌;
5.“外国队”:外资机构,外资,非持牌;
邱代伦认为,巨变的社会产生巨量的特殊机会,包括目前治理模式转换、市场经济起步、科技进步、城市化、产业升级、贸易战以及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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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代伦认为,在特殊机会投资的法律服务主要是发现、发掘、整合、化解、变现风险。他指出,特殊机会投资行业的所有商业模式有三种:1.信息不对称;2.化解风险;3.重塑价值。
每一种商业模式都需要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可以提供的产品具体如下:
1.项目(单项)尽调报告;2.法律意见书;3.单项法律服务的方案制定与执行;4.投资功目的法律风险发现、发掘、整合、化解、变现的系统方案的制定与执行;5.为特殊机会投资人提供项目资源,投资分析报告;6.营商环境报告。
在具体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方面,邱代伦认为法律服务是非标产品,但至少有百分之五十可以标准化,可以进行产品“四化”,包括产品的文字化、产品的数字化、产品的利益化、产品的技术化。
邱代伦还结合自己亲身实践,分享了律师业务与特殊机会投资结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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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机会投资需要具体的能力储备
特殊机会投资是特种战,是由特别的人组成特别的团队,以特别的效率、用特别的方法、解决特别的问题、达到特别的效果。
邱代伦认为,特殊机会投资需要具备以下能力储备:
1.洞察力,即搞清委托人的目的。这种洞察力来源于实践,是经验与教训的大数据,是对人性的洞察,是系统解决问题的战略能力。
2.尽调能力,即还原真相的能力,包括勤奋、人脉、创造力。
3.为结果负责的态度,强调价值贡献,全力以赴,不屈不挠。
4.跨界整合能力,包括跨业界、跨地界、跨时界。
5.量化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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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机会投资的法律服务窗口期
邱代伦认为,2020至2025是特殊机会投资的窗口期,是特殊机会投资的法律服务的窗口期。未来特殊机会投资应该更加偏重资产盘活、重组和资产托管,这会对法律服务的质量要求更高,市场商业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