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广东沃海森航天仪器有限公司(下称:沃海森公司)于2016年成立,是一家主营空调相关业务的企业,拥有多项知识产权,自主创新、研发能力突出。但沃海森公司大股东、法定代表人于2018年10月突然病故,公司财务状况急剧恶化,随即陷入经营困境。2021年9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受理了债权人对沃海森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在办案过程中, 通过对沃海森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本案有和解的可能性,随即与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法院等积极沟通。同时,管理人通过诉讼成功追收对外债权,为和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管理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代表的多方协调沟通,最终《广东沃海森航天仪器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获得法院认可并顺利执行。通过和解,沃海森公司的职工债权清偿率达100%,普通债权清偿率达93.87%。
二、审理情况
2021年9月22日,沃海森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佛山中院以(2021)粤06破申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沃海森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1年10月22日作出(2021)粤06破申18-2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在佛山中院的指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管理人工作,全面清理沃海森公司的债权债务。经核实,沃海森公司对外债权160多万元。为妥善解决前述债务,管理人开始重点清理沃海森公司的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情况,并通过诉讼、发函追索等方式,最终追索回了近157万元的对外债权。
在沃海森公司对外债权的顺利清收情况下,为实现各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在佛山中院的指导下,管理人调整办案思路,积极引导债权人、债务人通过破产和解方式实现利益共赢,在与各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后,各方均认可管理人提出的《广东沃海森航天仪器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
2022年3月22日,由管理人召开沃海森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广东沃海森航天仪器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进行表决并顺利表决通过。
2022年3月31日,管理人向佛山中院提交《广东沃海森航天仪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的报告》。
2022年4月25日,佛山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广东沃海森航天仪器有限公司和解协议、终止广东沃海森航天仪器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2022年8月24日,管理人向佛山中院提交《广东沃海森航天仪器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和解协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26日,佛山中院出具(2021)粤06破20-10号《注销银行账户通知书》,确认沃海森公司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法注销管理人账户。
三、经典意义
1、本案通过灵活运用破产和解制度,妥善化解债务纠纷。通过和解方式,一方面能够有效地保护企业主营业务的存续,使破产企业的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价值,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隔离债务人企业的或有债务,避免因或有债务而导致和解的失败,让濒临破产的债务人企业迎来了新生。
2、管理人积极、成功追收破产财产,增加破产企业可分配财产,为和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案最终实现职工债权清偿率达100%,普通债权清偿率达93.87%,是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程序的积极实践。
◆本案入选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2年度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