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协和检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一、基本案情

广东中协和检测有限公司(下称:中协和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依法在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3981866338,注册资本人民币1003万元。

因拖欠债务不能清偿,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中协和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被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下称:禅城法院)以(2022)粤0604破申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之后,禅城法院作出(2022)粤0604破43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协和公司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二、审理情况

破产清算过程中,经管理人申请,禅城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管理人划转中协和公司银行账户存款的同时注销相关账户。

之后,在管理人联系开户银行注销银行账户的过程中,管理人发现银行账户存款被中协和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私自划走,且经管理人电话催告及发函后,相关经营管理人员仍拒不退还相关款项,严重妨碍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展并损害中协和公司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

禅城法院在收到管理人汇报后,立即电话联系该经营管理人员,并告知其行为已涉嫌妨碍破产清算工作的正常开展,扰乱司法秩序,若未能及时归还相关款项,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经禅城法院释明相关法律责任后,该经营管理人员已主动联系管理人并将相关款项退还至管理人账户。

三、典型意义

本案为破解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利用掌握债务人财产状况的便利私自截留债务人财产且拒不退还等案件,如何追回相关破产财产提供了实践经验。通过管理人发函、法院主动释明法律责任等方式成功打击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恶意逃废债的行为,追回破产财产,极大地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本案入选禅城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2018-2022)打击逃废债六大典型案例

本案入选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4年度经典案例


11、2024年度经典案例【广东中协和检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503_副本.jpg